根据国家、省、荆门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享有公民政治权利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(三)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;
(四)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(五)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(六)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;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:
1、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,正在处分(罚)期间的;
2、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司法调查的;
3、法律、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。
三、招聘单位、计划
见附表1
四、报名